当前位置:首页  > 投教基地  > 投资者教育  > 正文

金融教育宣传月|四种非法金融活动手段及特点

时间:2024-09-19

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24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围绕“保障权益防风险”年度主题,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助力金融消费者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

图片1.jpg

在这个数字化时代,获取金融服务日益便捷,但非法金融活动和电信诈骗也如影随形,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本期将从非法金融广告、非法金融中介、非法集资及“代理维权”黑灰产四个方面,揭示这些不法行为的手段和特点,并引导大家依法理性地开展基金投资,维护自身权益。


l  非法金融广告:虚假承诺的诱惑

非法金融广告往往以高额收益、无风险或保本为诱饵,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它们夸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未来效果,甚至使用虚假数据或案例来误导公众。例如,一些广告声称“月收益30%,年收益翻几番”,却未提及潜在的高风险或投资陷阱。此外,非法金融广告还可能假借名人效应,利用知名人士的形象或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增强其可信度。

防范措施‌:投资者应保持理性,对高收益承诺保持警惕,仔细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可通过查询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金融产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l  非法金融中介:隐藏的陷阱

非法金融中介往往以投资理财、贷款担保等名义,诱骗投资者或借款人进行非法交易。它们可能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承诺无风险高回报,直接进行集资诈骗。此外,一些非法中介还可能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进一步加剧风险。

防范措施‌:在选择金融中介时,务必查看其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并了解其业务模式、风险防控措施等。同时,避免将资金交由未经监管的机构或个人管理。


l  非法集资:编织的谎言

非法集资是不法分子通过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它们往往以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创业创新等为幌子,利用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心理,进行集资诈骗。非法集资初期,不法分子可能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以吸引更多人参与;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防范措施‌:投资者应增强风险意识,对承诺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保持警惕。同时,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情况,核实其合法性和真实性。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l  “代理维权”黑灰产:陷阱重重

“代理维权”黑灰产组织往往打着“债务减免”“修复征信”等旗号,通过编造虚假成功案例、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等手段,骗取高额服务费。这些组织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防范措施‌: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防范意识。遇到金融纠纷时,应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维权。切勿轻信“代理维权”黑灰产组织的虚假承诺,以免陷入更大的陷阱。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投资者和消费者,我们应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学习金融知识、依法理性投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抵御不法侵害的威胁,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内容来源: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整理

风险提示:本资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所载观点均为当时观点,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人购买基金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