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教基地  > 投资者教育  > 正文

防非宣传月 | 五种典型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时间:2024-05-29

近年来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不法分子编造美好“钱景”,设定多种套路敛财诈骗,诱导投资者坠入陷阱。投资者一旦参与,财富往往会被无情吞噬。以下是五种典型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表现形式。

一、假冒仿冒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不法分子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假冒的证券公司App和交易软件,对投资者实施诈骗。通过直播平台荐股,在骗取投资者信任后引诱受害人加入“投资”群聊,接受“投资专家”荐股,随后“指导”受害人下载假冒的证券公司App、交易软件,转入资金进行投资。前期小额投资试水可获得返利,一旦受害人加大资金投入后,就会发现无法提现,并被不法分子拉黑,且假冒App、交易软件无法登录。有的不法分子还以“审核失败”“服务暂停”“未完成任务”作为无法提现的理由,要求受害人再次充钱,继续实施诈骗。

【警示】

合法证券期货机构名单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投资,通过官方网站下载App和交易软件,不听信他人宣传通过扫码或点击链接随意下载,切勿在来路不明的App和交易软件里进行注册操作,在未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轻易涉及资金来往。如发现假冒仿冒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非法活动线索或上当受骗的,第一时间收集整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追赃程序挽回损失。

 

二、以私募基金名义违法展业的表现形式

一些动机不纯的私募机构往往通过虚报信息骗取登记备案、先备后募、备少募多等各种手段,利用投资者对“登记备案”法律属性的误解,不当增信,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极具欺骗性。

【警示】

“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管理人宣传私募机构是证监会或基金业协会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是经过审批的投资产品,属于误导投资者,莫轻信;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投资者要及时登录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查询所购买的私募基金的备案情况,核实信息是否准确一致;投资人要细看合同,理清公司账户、募集账户、托管账户之间的关系,仔细核对合同中的投资者打款账户是否为募集账户,对将投资款打款至基金管理人及个人账户的要求,要坚决拒绝,高度警惕。

 

三、境外机构非法提供跨境证券交易服务表现形式

一些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境内互联网公司合作,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为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提供交易渠道和服务。此外,市场上还有投资公司自称是境外期货交易所中国总代理,可以代理客户开立境外账户,进行黄金、外汇、原油等期货合约交易。

【警示】

我国《证券法》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我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境内居民可以通过购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产品份额、参与“港股通”交易等合法渠道投资境外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未批准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港股通”机制外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

 

四、非法外盘期货表现形式

一些机构推广所谓“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可以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外汇等期货投资,国外有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有的还提供“专家”指导、“一对一教学”、期货配资等服务。投资者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开户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便可通过这些机构的特定交易软件进行“外盘期货”交易。

【警示】

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交易软件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如果有人向您宣传,做“外盘期货”能够赚大钱,那是欺诈误导,请您不要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五、无资质场外期权表现形式

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群组等方式招揽客户,为投资者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投资者无需开通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仅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成注册。投资者在确定操作标的、看涨看跌方向、持有期限,并接受期权报价(即权利金)后,即可买入成为期权的权利方。

【警示】

这些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此外,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若平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发生“跑路”等风险事件,自身权益难以保障。请投资者高度警惕,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内容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风险提示:本资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所载观点均为当时观点,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人购买基金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